各相关单位:
根据《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(西校〔2023〕178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精神,按照《关于开展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正式启动西南大学卫生技术系列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范围
2023年6月30日在编在岗卫生技术人员。
二、聘用方式
(一)晋聘: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,可申请晋聘。
(二)续聘: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合格,可续聘原岗位。
(三)低聘:第三轮岗位聘期考核不合格的,降低等级聘用。2022年7月1日以来,有应当定为不合格等次的,降低等级聘用。聘期内因学校处分降低岗位等级的,本次不再降低。
三、晋聘
(一)晋聘原则
聘期考核合格且符合《办法》(附件1)、《西南大学卫生技术系列2023年岗位聘用实施细则》(附件2,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相应申报条件的卫生技术人员,可申请晋聘,但只能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内逐级晋聘。
(二)空岗指标
1.空岗指标待学校二级岗晋聘人选确定后,重新核算并下达。
2.因本次晋聘空出的岗位指标,可在本次岗位聘用工作中继续使用。
(三)指标使用范围
卫生技术系列内统筹使用。
(四)空岗晋聘程序
1.个人申请
申请人按要求填写《西南大学2023年岗位聘用(晋聘)个人申请表(卫生技术系列)》(附件3)、《西南大学2023年岗位聘用申请人信息汇总表(卫生技术系列)》(附件4)、《西南大学2023年岗位晋聘计分表(卫生技术系列)》(附件5)及支撑材料,并于11月15日前提交所在单位(提交材料指南详见附件7)。
2.单位审核
各单位按《办法》(附件1)、《细则》(附件2)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真实性、规范性审核,于11月17日前将附件3纸质材料(一式一份)交至医院综合科(北区医院504办公室),附件3、4、5电子版发送至xndxyy@swu.edu.cn。
3.确定人选并公示
卫生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在12月5日前进行评审推荐,并在12月10日前完成推荐人选公示(三个工作日)。
4.学校审定
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发文。
5.岗位聘用任务书签订
五、相关说明
(一)成果要求
1.有效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,且任现岗位等级以来。
2.成果及项目分级分类标准依据《西南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(试行)》(西校〔2021〕194号)《西南大学研究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办法(试行)》(西校〔2021〕74号)、《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西委〔2023〕36号)附件4、5、6,上述文件中涉及有关分类分级标准不一致的,以西委〔2023〕36号文件规定为准。
3.本次岗位聘用涉及的成果归属原则:无特别规定的,均指独立完成或排名第一的项目、成果或通讯作者论文;自然科学T1级论文排名2-3、T2级论文排名第2可计A1级成果数量,T1级科研获奖一级证书署名(非第一完成人)、T2级科研获奖排名2-4可计A1级成果数量,A级科研获奖排名2-3可计A2级成果数量;人文社科T级科研获奖排名2-3可计A1级成果数量,A1级科研获奖排名第2可计A2级成果数量;T1级教学成果奖一级证书署名(非第一完成人)、T2级教学成果奖排名2-5可计A1级成果数量,A级教学成果奖排名2-4可计A2级成果数量。申报副高级岗位,A级课程建设类成果、教材、著作排名第2可计A2级成果数量。
(二)其他事项
1.本次岗位聘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(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者,岗位聘用截止时间为退休之月)。
2.晋聘人员涉及个人申请,需填报个人申报表,其他人员(续聘、低聘、现岗位不满5年)本次只签订岗位聘用任务书(岗位聘用任务书学校统一印刷后下发各单位)。
3.学校按所聘岗位发放岗位工资、薪级工资和国家规定的津补贴,以及拨付二级单位绩效工资。
4.联系人:刘津津,联系电话:68252265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,认真做好聘用工作,按要求做好监督和公示,确保2023年岗位聘用工作有序开展。
(二)充分发挥二级党组织作用,强化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,同时做好矛盾化解和思想引导工作。
(三)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如因填写错误、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影响晋聘的,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附件:
1.《西南大学岗位聘用管理办法》(西校〔2023〕178号)
2.《西南大学卫生技术系列2023年岗位聘用实施细则》(西医办〔2023〕17号)
3.西南大学2023年岗位聘用(晋聘)个人申请表(卫生技术系列)
4.西南大学2023年岗位聘用申请人信息汇总表(卫生技术系列)
5.西南大学2023年岗位晋聘计分表(卫生技术系列)
6.科研成果计分标准(西委〔2022〕37号附件3、4、5)
7.提交材料指南
西南大学卫生技术岗位考核与聘用工作组
2023年1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