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 2019-11-26 09:09:39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本站原创   浏览次数:

(一)医院工会在学校工会、机关三党委及医院党政领导下,依照《中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。

(二)凡医院职工,不分民族、性别、宗教信仰、教育程度,只要承认工会章程,即可以加入工会。

(三)根据机关三党委及医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上级工会的工作安排,结合医院工作的特点,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会工作计划,并付诸实施,年终撰写工作总结。

(四)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。

(五)坚持党、政、工联席会议制度,在维护医院总体利益的同时,更好地维护和表达职工的具体利益,团结和动员职工自力更生,艰苦创业,为医院的发展做贡献。

(六)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,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,研究和讨论工会工作,解决存在的问题,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。

(七)以医院为中心,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
(八)工会干部应经常深入科室,了解职工所需和职工的思想动态,并及时向医院党政反映情况。

(十)工会经费由专人专户管理。会员会费每半年由工会小组长向会员收缴后,存入工会专用帐户。实行工会预决算制度,支出由工会主席审批。